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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了我編著的《中國哲學史》一書,是我重構中國哲學史的新嘗試。思考并實踐中國哲學史的重新建構,是十分有意義而又非常困難的事情。我以為,重構中國哲學史,首要的問題是有關中國哲學史的研究方法論問題,而在方法論的問題上,有以下幾個方面最為重要。第一、理解的歷史性與詮釋的相應性我所謂“相應的”詮釋,是針對“不相應”的詮釋而言的。所謂“不相應”的詮釋,是指對于古代文獻、古代哲學思想資料的抽象的、超歷史的、粗暴的、非客觀平情的、望文生義的解讀。五四以來,特別是上一世紀50年代初以來,這種糟蹋圣賢的大批判幾乎泛濫成災,其流毒延續(xù)到今天,對我們的民族精神有極大的傷害。例如前些年有關《論語•子路》篇“父子互隱”章、《孟子•盡心上》篇“桃應”章(今又稱“竊負而逃”章)、《孟子•萬章上》篇“象日以殺舜為事”章(今又稱“封之有庳”章)的討論,有人得出的是完全不相應的結論,竟認為舜、孔、孟、儒家是搞腐敗的典型,或“違法的倫理學”,要對今天的腐敗現(xiàn)象負責任。此論竟在北京大學某輯刊和國內(nèi)若干極重要的刊物上發(fā)表,被很多人視為當然,并引伸到對整個儒家倫理的全盤否定。我實在是看不過去,不得已而對此論提出批評(詳見郭齊勇編:《儒家倫理爭鳴集----以“親親互隱”為中心》,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我的看法是:父子或親人間的情感的培護,容隱制度,是東西方之通理通則,目的在護持天賦的具有神性意義的人類最基本的感情,也是人類存在的根本。當幾個價值發(fā)生沖突時,人類的智慧是維護最高價值?!疤覒闭率呛苡猩钜獾膫惱韮呻y的設計,其高超的智慧絕非直線式的批評者所能理解。實際上,孟子師徒假設的舜的應對方略,既維護了司法公正,又避免了公權力的濫用,而以自我放逐來保全忠孝、情法之兩邊?!胺庵锈亍钡脑O想離不開周代分封制,分封象是一種政治智慧,即對象予以管束。古代的社會、政治、法律之思想或制度與核心家庭的倫理、社群的整合、家國天下秩序的建構,是基本協(xié)調(diào)的。當然不免有矛盾與緊張。分析、評論這些資料,只能放到彼時的社會結構、歷史文化、價值系統(tǒng)的背景上,而且要善于發(fā)掘其中有深意的、超越時空的價值。例如我國法律文化的容隱制其實與現(xiàn)代人權的維護有內(nèi)在的關聯(lián)。有人又重提此事,重申腐敗論,然并無任何新證,相反更加武斷,露骨地宣揚大批判方法(標榜所謂“新批判”,其實與50年代至的大批判在方法論上是一樣的“左派”幼稚?。?,令人深思。五四以來,片面的、平面的西化思潮和教育、學術結構與體制,使得我們這一代甚至前后幾代人逐漸喪失了解讀前現(xiàn)代文明(或文獻)的能力??杀氖?,有的極其自負以為絕對真理在握的人,讀不懂起碼的中西文化經(jīng)典,竟然強不知以為知。這當然主要是由其文化立場或信仰所致,以為西方的從古到今都有理性,完美得很,中國的從古到今都無理性,糟糕得很。他們不是全面理解思想系統(tǒng)及其背景與特性,而是由這種信仰、立場或情感出發(fā),反過來在中西方資料去找、去挑只言片語,拉來就捧或打,或褒或貶,凡不符合這一立場或信仰的,不符合西方觀念(其實是他們自認為的西方與西方觀念)的,都要曲為之說。如此,既未讀懂孔子,又未讀懂蘇格拉底,既扭曲孔子,又扭曲蘇格拉底,強為比較,兩相傷害。對于自己民族的文化及其經(jīng)典,應有起碼的尊重,起碼的虛心的態(tài)度。為什么其他國家的知識份子不必提出“同情的理解”或“了解之同情”,或沒有類似的問題,而唯獨我們國家、民族的知識份子必須面對這一問題?那是因為人家沒有妖魔化、丑化自己的文明及其經(jīng)典,沒有把今人的責任推到祖宗頭上去,也沒有單一的直線的進化論、進步觀,而我們自鴉片戰(zhàn)爭以來,把國際國內(nèi)政治、經(jīng)濟、軍事的問題,國勢的問題簡約化為文化的問題,一古腦兒都要文化來負責,要孔孟來負責,又把文化問題簡約化為進步與落后的二分法,完全依傍西方中心論,把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打成兩橛。實際上孔仁孟義、禮樂文明不僅不構成中國人走上現(xiàn)代的阻礙,相反是一種寶貴的資源與助力。今天一些自以為是的名流們,對自己的傳統(tǒng)、經(jīng)典非常隔膜,根本沒有讀,更談不上讀懂,就以居高臨下的不屑的挑剔的態(tài)度,輕慢的語氣,以先入之見或自己的所謂“邏輯”或文字游戲的方式,橫加肢解、抽繹、批判,把淺薄當作深刻,沒有一點他們標榜的“理性”態(tài)度,以此嘩眾取寵,爭強好勝,爭名奪利,取悅俗情。這種不健康的心態(tài)與學風,乃嚴肅的學術研究之大敵,且謬種流傳,誤人子弟,貽禍青年。對于傳統(tǒng)文化的價值理念、哲學智慧,我們體認得越深,發(fā)掘得越深,我們擁有的價值資源越豐厚,就越能吸納外來文化的精華,越能學得西方文化之真,這才能真正使中西文化的精華在現(xiàn)時代的要求下相融合,構建新的文明。一味貶損、傷害中國文化之根,無益于西方精神價值的引進與融鑄,無益于新的現(xiàn)代文明的建設,也就談不上研究哲學與中國哲學。第二、“中國哲學”學科的主體性與中西哲學的對話性哲學是人們關于宇宙、社會、人生的本源、存在、發(fā)展之過程、律則及其意義、價值等根本問題的體驗與探求。在遠古時期,各個大的種族、族群的生存樣態(tài)與生存體驗既相類似又不盡相同,人們思考或追問上述問題的方式亦同中有異,這就決定了世界上有共通的,又有特殊的觀念、問題、方法、進路,有不同的哲學類型。人類進入文明時代的幾個大的典范文明,各有不同的方式,其哲學有不同的形態(tài)。古代中國、印度、希臘的哲學是其中的典型。不僅今天所謂中國、印度、西方、中東、非洲的哲學類型各不相同,而且在上述地域之不同時空中又有不同的、千姿百態(tài)的哲學形態(tài)與哲學傳統(tǒng),并沒有一個普遍的西方的或世界的哲學,所有哲學家的形態(tài)、體系、思想都是特殊的、各別自我的。當年金岳霖先生預設的“普遍哲學”仍然只是以歐洲哲學為藍本的,是西方一部分哲學的抽象。他仍然是把西方哲學史上某一時段的基本問題抽象為一般、普遍的哲學問題,然后再去對照、處理、發(fā)現(xiàn)或建構中國的哲學史料,以他所謂的“普遍哲學”作為唯一尺度衡量、評估非西方的豐富多彩的哲學。然而,但凡思考宇宙、人生諸大問題,追求大智慧的,都屬于哲學的范疇。關于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人的尊嚴與價值、人的安身立命之道等等,都是哲學的題中應有之義??档聟^(qū)分兩種哲學的概念,一種是宇宙性的,一種是學院式的。所謂宇宙性的哲學概念,把哲學視為人類為理性立法的學問,或視為人類探求終極價值的學問。這恰好符合儒學的“至善”及“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圣繼絕學,為萬事開太平”。哲學史是發(fā)展的、具體的。文化與哲學傳統(tǒng)本來就是流動、變化的。當然變中有不變,不變中有變。從印度佛學在東漢傳入中國并經(jīng)過中國學者消化的八百多年的歷史經(jīng)驗來看,首先是“格義”?!案窳x”的前提,即是佛教與我國原始哲學的觀念有某種一致性,以及意義間的可通約性。印度佛學中的哲學體悟與哲學義理在中國經(jīng)過了佛學家們“格義”、創(chuàng)造性誤讀到消化吸收、融會貫通、自創(chuàng)新說的過程。中國哲人與佛學家不僅創(chuàng)造了佛學的新義理、宗派、方法,促進了佛學的中國化,而且進一步創(chuàng)造了以儒家思想為主干,吸納佛道二教的宋明理學。中國化的佛學各宗派與宋明理學,特別是朱子學與陽明學,又陸續(xù)傳到東亞,深刻影響了東亞與全世界,成為東亞走上現(xiàn)代的內(nèi)在精神資源。明季以來,西學東漸與東學西傳的雙向互動,已有了四百年。西方哲學在中國經(jīng)歷了一定的傳播過程,西方哲學的漢語化、中國化過程仍在進行之中。今日在中國,中西哲學已經(jīng)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與過去印度佛教的各宗派一樣,古今西方哲學的各流派、各大家的思想慧識都為我們提供了新的視域與方法,并正在與中國哲學的諸流派相互摩蕩。今天,但凡用漢語撰寫的西方哲學介紹及西方哲學原典的漢譯,也已經(jīng)不完全是原來意義上的西方哲學了。西方哲學的翻譯與研究,西方哲學與中國哲學用語的比較,西方思維方式的吸收與批判,西方哲學及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中國化與中國的哲學創(chuàng)新等,都是廣義的“中國哲學”的題中應有之義。西方哲學的漢語化或中國化,中國哲學的建構及其在西方的傳播,表明比較哲學不僅是可能的,而且是現(xiàn)實的。運用西方哲學范疇、術語,在借取中有發(fā)展。我們不能不借取,又不能不增加、滲入本土義與新義。牟宗三先生借用佛語說“依義不依語”,“依法不依人”,即自主地創(chuàng)造性地運用西方范疇、術語,有很大的詮釋空間。以牟先生的智慧,當然懂得康德及其哲學范疇、命題、體系的原意,他的工作并不停留于此,他主要是利用康德哲學作為工具講出中國的東西,自己的東西,意在創(chuàng)造性地融合中西哲學。因此,我們強調(diào)中國哲學學科成立的正當性,強調(diào)中國哲學學科自身的特色,并不把中國哲學作靜態(tài)的處理,其本身即是一個動態(tài)的過程,包含著內(nèi)外不同地域、民族的和同一民族不同的哲學傳統(tǒng)的滲透與融合。而且,我認為,中國哲學的“自己寫”與“寫自己”,絕不是排它的,不需借鑒的,不考慮實事上已存在與發(fā)展著的創(chuàng)造性融會的。果如此,那就成了“自說自話”,不可能與其它類型的哲學對話與溝通。2006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了我編著的《中國哲學史》一書,是我重構中國哲學史的新嘗試。思考并實踐中國哲學史的重新建構,是十分有意義而又非常困難的事情。我以為,重構中國哲學史,首要的問題是有關中國哲學史的研究方法論問題,而在方法論的問題上,有以下幾個方面最為重要。第一、理解的歷史性與詮釋的相應性我所謂“相應的”詮釋,是針對“不相應”的詮釋而言的。所謂“不相應”的詮釋,是指對于古代文獻、古代哲學思想資料的抽象的、超歷史的、粗暴的、非客觀平情的、望文生義的解讀。五四以來,特別是上一世紀50年代初以來,這種糟蹋圣賢的大批判幾乎泛濫成災,其流毒延續(xù)到今天,對我們的民族精神有極大的傷害。例如前些年有關《論語•子路》篇“父子互隱”章、《孟子•盡心上》篇“桃應”章(今又稱“竊負而逃”章)、《孟子•萬章上》篇“象日以殺舜為事”章(今又稱“封之有庳”章)的討論,有人得出的是完全不相應的結論,竟認為舜、孔、孟、儒家是搞腐敗的典型,或“違法的倫理學”,要對今天的腐敗現(xiàn)象負責任。此論竟在北京大學某輯刊和國內(nèi)若干極重要的刊物上發(fā)表,被很多人視為當然,并引伸到對整個儒家倫理的全盤否定。我實在是看不過去,不得已而對此論提出批評(詳見郭齊勇編:《儒家倫理爭鳴集----以“親親互隱”為中心》,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我的看法是:父子或親人間的情感的培護,容隱制度,是東西方之通理通則,目的在護持天賦的具有神性意義的人類最基本的感情,也是人類存在的根本。當幾個價值發(fā)生沖突時,人類的智慧是維護最高價值?!疤覒闭率呛苡猩钜獾膫惱韮呻y的設計,其高超的智慧絕非直線式的批評者所能理解。實際上,孟子師徒假設的舜的應對方略,既維護了司法公正,又避免了公權力的濫用,而以自我放逐來保全忠孝、情法之兩邊。“封之有庳”的設想離不開周代分封制,分封象是一種政治智慧,即對象予以管束。古代的社會、政治、法律之思想或制度與核心家庭的倫理、社群的整合、家國天下秩序的建構,是基本協(xié)調(diào)的。當然不免有矛盾與緊張。分析、評論這些資料,只能放到彼時的社會結構、歷史文化、價值系統(tǒng)的背景上,而且要善于發(fā)掘其中有深意的、超越時空的價值。例如我國法律文化的容隱制其實與現(xiàn)代人權的維護有內(nèi)在的關聯(lián)。有人又重提此事,重申腐敗論,然并無任何新證,相反更加武斷,露骨地宣揚大批判方法(標榜所謂“新批判”,其實與50年代至的大批判在方法論上是一樣的“左派”幼稚病),令人深思。五四以來,片面的、平面的西化思潮和教育、學術結構與體制,使得我們這一代甚至前后幾代人逐漸喪失了解讀前現(xiàn)代文明(或文獻)的能力。可悲的是,有的極其自負以為絕對真理在握的人,讀不懂起碼的中西文化經(jīng)典,竟然強不知以為知。這當然主要是由其文化立場或信仰所致,以為西方的從古到今都有理性,完美得很,中國的從古到今都無理性,糟糕得很。他們不是全面理解思想系統(tǒng)及其背景與特性,而是由這種信仰、立場或情感出發(fā),反過來在中西方資料去找、去挑只言片語,拉來就捧或打,或褒或貶,凡不符合這一立場或信仰的,不符合西方觀念(其實是他們自認為的西方與西方觀念)的,都要曲為之說。如此,既未讀懂孔子,又未讀懂蘇格拉底,既扭曲孔子,又扭曲蘇格拉底,強為比較,兩相傷害。對于自己民族的文化及其經(jīng)典,應有起碼的尊重,起碼的虛心的態(tài)度。為什么其他國家的知識份子不必提出“同情的理解”或“了解之同情”,或沒有類似的問題,而唯獨我們國家、民族的知識份子必須面對這一問題?那是因為人家沒有妖魔化、丑化自己的文明及其經(jīng)典,沒有把今人的責任推到祖宗頭上去,也沒有單一的直線的進化論、進步觀,而我們自鴉片戰(zhàn)爭以來,把國際國內(nèi)政治、經(jīng)濟、軍事的問題,國勢的問題簡約化為文化的問題,一古腦兒都要文化來負責,要孔孟來負責,又把文化問題簡約化為進步與落后的二分法,完全依傍西方中心論,把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打成兩橛。實際上孔仁孟義、禮樂文明不僅不構成中國人走上現(xiàn)代的阻礙,相反是一種寶貴的資源與助力。今天一些自以為是的名流們,對自己的傳統(tǒng)、經(jīng)典非常隔膜,根本沒有讀,更談不上讀懂,就以居高臨下的不屑的挑剔的態(tài)度,輕慢的語氣,以先入之見或自己的所謂“邏輯”或文字游戲的方式,橫加肢解、抽繹、批判,把淺薄當作深刻,沒有一點他們標榜的“理性”態(tài)度,以此嘩眾取寵,爭強好勝,爭名奪利,取悅俗情。這種不健康的心態(tài)與學風,乃嚴肅的學術研究之大敵,且謬種流傳,誤人子弟,貽禍青年。對于傳統(tǒng)文化的價值理念、哲學智慧,我們體認得越深,發(fā)掘得越深,我們擁有的價值資源越豐厚,就越能吸納外來文化的精華,越能學得西方文化之真,這才能真正使中西文化的精華在現(xiàn)時代的要求下相融合,構建新的文明。一味貶損、傷害中國文化之根,無益于西方精神價值的引進與融鑄,無益于新的現(xiàn)代文明的建設,也就談不上研究哲學與中國哲學。第二、“中國哲學”學科的主體性與中西哲學的對話性哲學是人們關于宇宙、社會、人生的本源、存在、發(fā)展之過程、律則及其意義、價值等根本問題的體驗與探求。在遠古時期,各個大的種族、族群的生存樣態(tài)與生存體驗既相類似又不盡相同,人們思考或追問上述問題的方式亦同中有異,這就決定了世界上有共通的,又有特殊的觀念、問題、方法、進路,有不同的哲學類型。人類進入文明時代的幾個大的典范文明,各有不同的方式,其哲學有不同的形態(tài)。古代中國、印度、希臘的哲學是其中的典型。不僅今天所謂中國、印度、西方、中東、非洲的哲學類型各不相同,而且在上述地域之不同時空中又有不同的、千姿百態(tài)的哲學形態(tài)與哲學傳統(tǒng),并沒有一個普遍的西方的或世界的哲學,所有哲學家的形態(tài)、體系、思想都是特殊的、各別自我的。當年金岳霖先生預設的“普遍哲學”仍然只是以歐洲哲學為藍本的,是西方一部分哲學的抽象。他仍然是把西方哲學史上某一時段的基本問題抽象為一般、普遍的哲學問題,然后再去對照、處理、發(fā)現(xiàn)或建構中國的哲學史料,以他所謂的“普遍哲學”作為唯一尺度衡量、評估非西方的豐富多彩的哲學。然而,但凡思考宇宙、人生諸大問題,追求大智慧的,都屬于哲學的范疇。關于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人的尊嚴與價值、人的安身立命之道等等,都是哲學的題中應有之義??档聟^(qū)分兩種哲學的概念,一種是宇宙性的,一種是學院式的。所謂宇宙性的哲學概念,把哲學視為人類為理性立法的學問,或視為人類探求終極價值的學問。這恰好符合儒學的“至善”及“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圣繼絕學,為萬事開太平”。哲學史是發(fā)展的、具體的。文化與哲學傳統(tǒng)本來就是流動、變化的。當然變中有不變,不變中有變。從印度佛學在東漢傳入中國并經(jīng)過中國學者消化的八百多年的歷史經(jīng)驗來看,首先是“格義”?!案窳x”的前提,即是佛教與我國原始哲學的觀念有某種一致性,以及意義間的可通約性。印度佛學中的哲學體悟與哲學義理在中國經(jīng)過了佛學家們“格義”、創(chuàng)造性誤讀到消化吸收、融會貫通、自創(chuàng)新說的過程。中國哲人與佛學家不僅創(chuàng)造了佛學的新義理、宗派、方法,促進了佛學的中國化,而且進一步創(chuàng)造了以儒家思想為主干,吸納佛道二教的宋明理學。中國化的佛學各宗派與宋明理學,特別是朱子學與陽明學,又陸續(xù)傳到東亞,深刻影響了東亞與全世界,成為東亞走上現(xiàn)代的內(nèi)在精神資源。明季以來,西學東漸與東學西傳的雙向互動,已有了四百年。西方哲學在中國經(jīng)歷了一定的傳播過程,西方哲學的漢語化、中國化過程仍在進行之中。今日在中國,中西哲學已經(jīng)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與過去印度佛教的各宗派一樣,古今西方哲學的各流派、各大家的思想慧識都為我們提供了新的視域與方法,并正在與中國哲學的諸流派相互摩蕩。今天,但凡用漢語撰寫的西方哲學介紹及西方哲學原典的漢譯,也已經(jīng)不完全是原來意義上的西方哲學了。西方哲學的翻譯與研究,西方哲學與中國哲學用語的比較,西方思維方式的吸收與批判,西方哲學及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中國化與中國的哲學創(chuàng)新等,都是廣義的“中國哲學”的題中應有之義。西方哲學的漢語化或中國化,中國哲學的建構及其在西方的傳播,表明比較哲學不僅是可能的,而且是現(xiàn)實的。運用西方哲學范疇、術語,在借取中有發(fā)展。我們不能不借取,又不能不增加、滲入本土義與新義。牟宗三先生借用佛語說“依義不依語”,“依法不依人”,即自主地創(chuàng)造性地運用西方范疇、術語,有很大的詮釋空間。以牟先生的智慧,當然懂得康德及其哲學范疇、命題、體系的原意,他的工作并不停留于此,他主要是利用康德哲學作為工具講出中國的東西,自己的東西,意在創(chuàng)造性地融合中西哲學。因此,我們強調(diào)中國哲學學科成立的正當性,強調(diào)中國哲學學科自身的特色,并不把中國哲學作靜態(tài)的處理,其本身即是一個動態(tài)的過程,包含著內(nèi)外不同地域、民族的和同一民族不同的哲學傳統(tǒng)的滲透與融合。而且,我認為,中國哲學的“自己寫”與“寫自己”,絕不是排它的,不需借鑒的,不考慮實事上已存在與發(fā)展著的創(chuàng)造性融會的。果如此,那就成了“自說自話”,不可能與其它類型的哲學對話與溝通。第三、“中國哲學”的特殊性與豐富性一般說來,中國哲學傳統(tǒng)與西方哲學傳統(tǒng)有很大的差異。長期以來,在西方,一元外在超越的上帝、純粹精神、不變的實體是宇宙的創(chuàng)造者,宇宙或世界不能自己創(chuàng)造自己。如如不動的靜止自立的創(chuàng)造者與被它創(chuàng)造的生動活潑的世界,自然與超自然,人與神,此岸與彼岸,心與物,精神與物質,主體與客體,靈魂與肉體,身體與心靈,價值與事實,理性與情感等等,統(tǒng)統(tǒng)被打做兩橛,其間有著巨大的鴻溝。中國哲學家的宇宙論是生成論而不是構成論,他們認為,世界不是宰制性的建構,世界是多樣的生存,各種主體的參與。中國哲學的主流是自然生機主義的,肯定世界是自己產(chǎn)生出來的,沒有凌駕在世界之上之外的造物主或上帝。中國哲學是氣的哲學而不是原子論的哲學。氣的哲學昭示的是連續(xù)性的存在,自己創(chuàng)造自己,變動不居,永恒運動,大化流行,持續(xù)不斷,生機無限。中國哲學家從來不把宇宙看成是孤立、靜止、不變不動或機械排列的,而是創(chuàng)進不息、常生?;?。正如方東美先生所說,中國哲學家有一個信念,就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宇宙是一個無限的宇宙,創(chuàng)進的宇宙,普遍聯(lián)系的宇宙,它包舉萬有,統(tǒng)攝萬象,無限豐富,無比充實。對宇宙創(chuàng)化流衍的信念,實際上也就是對人的創(chuàng)造能力的信念。中國傳統(tǒng)哲學有著天、地、人、物、我之間的相互感通、整體和諧、動態(tài)圓融的觀念與智慧。華夏族群長期的生存體驗形成了我們對于宇宙世界的獨特的覺識與“觀法”和特殊的信仰與信念,那就是堅信人與天地萬物是一個整體,天人、物我、主客、身心之間不是彼此隔礙的,即打破了天道與性命之間的隔閡,打破了人與超自然、人與自然、人與他人、人與內(nèi)在自我的隔膜,肯定彼此的對話、包涵、相依相待、相成相濟。與這種宇宙觀念相聯(lián)系的是寬容、平和的心態(tài),有彈性的、動態(tài)統(tǒng)一式的中庸平衡的方法論。西方哲人通過理性思辯的方式來考察、探究形上學的對象,如理念、實體、本體、自由、不滅的靈魂等,因此知識論發(fā)達,格外看重作為對象的外在世界與主體認識能力的研究,形式概念的分析,客觀的知識系統(tǒng)與理論的建構。中國哲人重視的則是對存在的體驗,是生命的意義與人生的價值,著力于理想境界的追求與實踐工夫的達成。中國哲學的實踐性很強,不停留于“概念王國”。這不是說中國哲學沒有“概念”、“邏輯”、“理性”,恰恰相反,中國哲學有自身的系統(tǒng),中國哲學的“道”、“仁”等一系列的概念、范疇,需要在自身的系統(tǒng)中加以理解。中國哲學有關“天道”、“地道”、“人道”的秩序中,含有自身內(nèi)在的邏輯、理性,乃至道德的、美學的、生態(tài)學的涵義。其本體論、宇宙論及人道、人性、人格的論說無比豐富。中國哲學范疇、術語不缺乏抽象性,中國哲學中也不缺乏今天所謂科學、邏輯和認識論的探索,但這些都需要在自身的語言、文化、思想系統(tǒng)和具體的語境中加以解讀,其中還有很多未知的王國,被“五四”以降以迄當今的一些學者們想象中的所謂“西方哲學”的“觀念”所遮蔽。例如,有的學者否認中國哲學的理性,甚至否認儒家的“公共性”和“正義”、“公德”的訴求,這都需要認真地加以辨析。儒家前史與早期儒家相對于原始宗教而起的人文性的禮樂制度與觀念中,就蘊含有人類最早的理性。在有關宇宙秩序與社會政治秩序中,秩序的價值有神圣性,同時又有抽象性、合理性、公共性、公義的內(nèi)涵。我們對于中國傳統(tǒng)哲學自身的特性及治中國哲學史的方法學,仍在摸索之中。我們應有自覺自識,發(fā)掘中華民族原創(chuàng)性的智慧與古已有之的治學方法,予以創(chuàng)造性轉化。漢民族哲學中有著異于西方的語言、邏輯、認識理論,如強調(diào)主觀修養(yǎng)與客觀認知有密切的關系,如有與漢語自身的特性有聯(lián)系的符號系統(tǒng)與言、象、意之辯。有的專家說中國有所謂“反語言學”的傳統(tǒng)。我的看法恰恰相反,中國有自己的語言學與語言哲學的傳統(tǒng)。中國先民仰觀天象,俯察地理,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又以“六書”為方法創(chuàng)造漢字與經(jīng)子之學,詮釋文獻,凝結智慧。中國人強調(diào)經(jīng)驗直觀與理性直現(xiàn)地把握、領會對象之全體或底蘊的思維方式,有賴于以身“體”之,即身心交感地“體悟”。這種“知”、“感”、“悟”是體驗之知,感同身受,與形身融在一起。我們要超越西方一般知識論或認識論的框架、結構、范疇的束縛,發(fā)掘反歸約主義、揚棄線性推理的“中國理性”、“中國認識論”的特色。中國傳統(tǒng)的經(jīng)學、子學、玄學、佛學、理學、考據(jù)學等都有自己的方法,這些方法也需要深入地梳理、繼承。道家、佛教的智慧,遮撥、破除我們對宇宙表層世界或似是而非的知識系統(tǒng)的執(zhí)著,獲得精神上的自由、解脫,爆發(fā)出自己的創(chuàng)造性。中國有詩性的、寓言的哲學。道家、玄學、禪宗等巧妙地運用語言,或指其非所指以指其所指,或否定其所指而明即其所指,甚至以機鋒、棒喝,開悟心靈,啟發(fā)人當下大徹大悟。值得我們重視的是,這些“超語言學”的方式是與其語言學相補充、相配合的。中國哲人把理智與直覺巧妙地配合了起來。中國哲學的史料非常豐富,尤其是經(jīng)學之中有很多未被開墾的資源。中國哲學的史料與社會、政治、歷史、文化的史料交織在一起,需要下更大工夫去研讀。中國經(jīng)學的詮釋學,或者廣義的中國經(jīng)典的詮釋學,非常值得我們重視,其中經(jīng)—傳、經(jīng)—說、經(jīng)—解的方式是活潑多樣的,是創(chuàng)造性很強的。如果拿西方《舊約》《新約》的解釋學與中國經(jīng)學的解釋學作深入比較,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中國經(jīng)學的許多優(yōu)長。中國哲學是生命的學問,體驗的智慧,實踐的本領,中國哲學不是文字游戲,中國哲學與哲學家的生活密切相聯(lián),從哲學家的偉大人格中流淌出來。因此,必須知人論世,理解彼時彼地的環(huán)境、背景及哲人的社會、政治、文化活動,以及他所在的文化共同體,才能理解中國哲學的豐富的底蘊。相對于西方哲學,中國哲學有自己的獨特性,但這絕不是說中國哲學沒有普適性與普世價值。相反,任何地域、民族、具體、特殊的精神資源中都有其普遍意義。在中西文化與哲學的比較研究與中國哲學學科的構建方面,要注意同中之異,異中之同,殊中之共,共中之殊,注意普遍、特殊、個別之間的復雜關系。我們當然不能把中西之別的問題化約為古今之異的問題,不能把古、今、中、西、同、異、共、殊的任何一方及其關系任意加以忽略、割裂或夸大。歷史上的中西哲學家所面對、關注、解決的問題有相似性和差異性??傊?,中華各民族文明中的哲學智慧決不亞于西方,需要我們在與西方哲學的比照、對話中,超越西方哲學的體系、框架、范疇的束縛,確立起我們中華民族的哲學傳統(tǒng)、哲學智慧與哲學思維的自主性或主體性。
黑格爾說,陰陽觀念是中國人智慧的“全部科學”,這里指的正是中國哲學中的陰陽辯證法。若對中國二、三千來的辯證法發(fā)展史作一次總觀,就不難發(fā)現(xiàn)中國的辯證法思想也是一門思維發(fā)達、條理清晰和博大精深的學說體系,相比之下,我們把黑格爾說成是一名“站在歷史巨人肩上的小孩”并不為過。我們今天所說的唯物辯證法或“科學的辯證法”實際上直接改造于黑格爾,其與儒學辯證法的關系是一個否定之否定的過程,這意味著“科學的辯證法”在更高的基點上改造了黑格爾,因而也就內(nèi)在地包含和超越了儒學的陰陽辯證法。
眾所周知,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正是利用辯證法才揭示了隱藏在商品中的矛盾,從而發(fā)現(xiàn)了剩余價值及其規(guī)律,并進一步揭示了資本主義社會的一切矛盾。因此,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指出,所謂主觀辯證法即辯證的思維,不過是客觀辯證法在人們思維中的反映而已。很簡單的例子莫過于一塊磁鐵,截然對立的兩極就存在于同一個物體之中,無論你怎么將它分解,原來的兩極仍然不變。然而,事實上正是中國人在全人類首先認識到了磁鐵的這種特性才發(fā)明了指南針,中國人對大自然中“到處盛行的”客觀的陰陽關系具有最敏銳的經(jīng)驗觀察能力,客觀辯證法最早反映到中國人的頭腦中來的,從而形成了中國哲學中的邏輯——這就是中國人超越形式邏輯的根深蒂固的辯證思維邏輯。
包括愛因斯坦在內(nèi)的一些中外學者不厭其煩地指出,中國是一個缺少邏輯思維的民族,他們在這里所說的“邏輯思維”主要指的是形式邏輯。然而,正像斯大林在《馬克思主義和語言學問題》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樣:形式邏輯和辯證法本來就是一對矛盾的兩個方面,是對立的統(tǒng)一,不可能只存在形式邏輯而沒有辯證邏輯的思維,也不可能只存在著辯證邏輯而沒有形式邏輯的思維。那種認為中國沒有形式邏輯的主要理由在于中國缺少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的演繹法則。三段論的演繹法是一種最樸素、最基本的推理形式,無論在《易經(jīng)》還是在墨家的著作中我們都不難找到這種方法的應用。如《易經(jīng)》根據(jù)觀物取象原則認為凡是陽剛的事物都可用一長橫“一”符號表示。凡是陰柔事物都用兩短橫“--”符號表示,太陽是陽剛的事物,所以用符號“一”表示,月亮是陰柔的事物,所以用兩短橫符號“--”表示,此處便用歸納結論作演繹推理的前提。整部《易經(jīng)》的判卦方式雖然充滿著矛盾法則,但都不離演繹和歸納的思維法則。
章太炎認為《墨經(jīng)》充滿著“三段論”,大故就是大前提,小故就是小前提,胡適舉《墨子》一書中“狗也,犬也,殺狗非殺犬也”、“盜,人也,愛盜,非愛人,……殺盜非殺人也”等判斷句為例否定了章太炎的說法①但是,胡適不懂得《墨經(jīng)》中包含著矛盾的邏輯已超越了形式主義的不包含矛盾的邏輯,是一種比形式邏輯更高級的邏輯。盡管如此,我們不能就此否定《墨子》無亞里士多德所說的那種不包含矛盾的邏輯。不少學者指出,先秦墨家在形式邏輯的應用上,比亞里士多德毫不遜色,如張靜虛就以墨子《耕柱》篇中的一組判斷為例指出《墨子》一書中確鑿無誤地運用了三段論的演繹推理邏輯。②
近代以來,人們總是把形式邏輯看得十分深奧,當然,形式邏輯的系統(tǒng)化是始自希臘哲學中經(jīng)阿拉伯學者傳下來的一項寶貴的人類文化遺產(chǎn),比較之下,中國哲學中的形式邏輯理論體系不完備。但是,每個人的思維都自覺地不自覺地使用著形式邏輯,恩格斯說過,形式邏輯的思維甚至在動物那里都有:普通邏輯(形式邏輯)所承認的一切研究手段對人和高等動物是完全一樣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己?!跋喾吹?,辯證法思維——正因為它是概念本性的研究為前提——只對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對于較高發(fā)展的人(佛教徒和希臘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充分的發(fā)展還晚得多,在現(xiàn)代哲學中才達到?!雹鄱鞲袼乖谶@里明確指出形式邏輯是思維的低級階段,辯證法是思維的高級階段,創(chuàng)造了這種高級思維形式的巨大成就有希臘人的一份,但恩格斯卻首先把它歸功于“佛教徒”的發(fā)明,——這是發(fā)人尋味的。
眾所周知,印度佛學傳到中國來的邏輯學的代表性成果是“因明學”,而“因明學”所闡明的實為一種形式邏輯。應該說,佛教邏輯中已經(jīng)包含著一些辯證思維的因素,但佛學辯證法主要生長和發(fā)育在中國,宋明新儒學的辯證法內(nèi)在地包容了儒釋道三家辯證學說的精髓,其中有華嚴宗的“共相和殊相”的辯證法、道家關于矛盾及其轉化的辯證法以及儒家的“正反合”的思想等等。在西方人的眼里,“佛教徒”并非特指印度人,當英國對印度實行殖民統(tǒng)治時,佛教在印度早已絕滅幾個世紀了。恩格斯的時代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佛教國家,當時歐洲人所接觸的佛教資料有許多來自中國,如德國詩人海涅在法國大革命的感召下寫道:“當革命的波濤在巴黎,在這個人類的大洋中洶涌沸騰的時候,那時萊因河那邊底德國人的心臟也吼動著了?!麄冋驹谥袊圃斓姆鹣裰拢@佛像對著全無感覺的瓷器、茶器、咖啡壺和任何的東西,都像無所不知似地點著頭?!雹苓@里的佛像和瓷器、茶器、咖啡壺都是從中國傳來的,恩格斯所說的那些發(fā)明了辯證邏輯的“佛教徒”是對包括中國人在內(nèi)的東方人的泛稱,實際上就是指的中國人。這無疑在說:中國是辯證邏輯(辯證法)的發(fā)源地。
黑格爾說,陰陽觀念是中國人智慧的“全部科學”,這里指的正是中國哲學中的陰陽辯證法。若對中國二、三千來的辯證法發(fā)展史作一次總觀,就不難發(fā)現(xiàn)中國的辯證法思想也是一門思維發(fā)達、條理清晰和博大精深的學說體系,相比之下,我們把黑格爾說成是一名“站在歷史巨人肩上的小孩”并不為過。我們今天所說的唯物辯證法或“科學的辯證法”實際上直接改造于黑格爾,其與儒學辯證法的關系是一個否定之否定的過程,這意味著“科學的辯證法”在更高的基點上改造了黑格爾,因而也就內(nèi)在地包含和超越了儒學的陰陽辯證法。
眾所周知,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正是利用辯證法才揭示了隱藏在商品中的矛盾,從而發(fā)現(xiàn)了剩余價值及其規(guī)律,并進一步揭示了資本主義社會的一切矛盾。因此,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指出,所謂主觀辯證法即辯證的思維,不過是客觀辯證法在人們思維中的反映而已。很簡單的例子莫過于一塊磁鐵,截然對立的兩極就存在于同一個物體之中,無論你怎么將它分解,原來的兩極仍然不變。然而,事實上正是中國人在全人類首先認識到了磁鐵的這種特性才發(fā)明了指南針,中國人對大自然中“到處盛行的”客觀的陰陽關系具有最敏銳的經(jīng)驗觀察能力,客觀辯證法最早反映到中國人的頭腦中來的,從而形成了中國哲學中的邏輯——這就是中國人超越形式邏輯的根深蒂固的辯證思維邏輯。
包括愛因斯坦在內(nèi)的一些中外學者不厭其煩地指出,中國是一個缺少邏輯思維的民族,他們在這里所說的“邏輯思維”主要指的是形式邏輯。然而,正像斯大林在《馬克思主義和語言學問題》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樣:形式邏輯和辯證法本來就是一對矛盾的兩個方面,是對立的統(tǒng)一,不可能只存在形式邏輯而沒有辯證邏輯的思維,也不可能只存在著辯證邏輯而沒有形式邏輯的思維。那種認為中國沒有形式邏輯的主要理由在于中國缺少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的演繹法則。三段論的演繹法是一種最樸素、最基本的推理形式,無論在《易經(jīng)》還是在墨家的著作中我們都不難找到這種方法的應用。如《易經(jīng)》根據(jù)觀物取象原則認為凡是陽剛的事物都可用一長橫“一”符號表示。凡是陰柔事物都用兩短橫“--”符號表示,太陽是陽剛的事物,所以用符號“一”表示,月亮是陰柔的事物,所以用兩短橫符號“--”表示,此處便用歸納結論作演繹推理的前提。整部《易經(jīng)》的判卦方式雖然充滿著矛盾法則,但都不離演繹和歸納的思維法則。
章太炎認為《墨經(jīng)》充滿著“三段論”,大故就是大前提,小故就是小前提,胡適舉《墨子》一書中“狗也,犬也,殺狗非殺犬也”、“盜,人也,愛盜,非愛人,……殺盜非殺人也”等判斷句為例否定了章太炎的說法①但是,胡適不懂得《墨經(jīng)》中包含著矛盾的邏輯已超越了形式主義的不包含矛盾的邏輯,是一種比形式邏輯更高級的邏輯。盡管如此,我們不能就此否定《墨子》無亞里士多德所說的那種不包含矛盾的邏輯。不少學者指出,先秦墨家在形式邏輯的應用上,比亞里士多德毫不遜色,如張靜虛就以墨子《耕柱》篇中的一組判斷為例指出《墨子》一書中確鑿無誤地運用了三段論的演繹推理邏輯。②
近代以來,人們總是把形式邏輯看得十分深奧,當然,形式邏輯的系統(tǒng)化是始自希臘哲學中經(jīng)阿拉伯學者傳下來的一項寶貴的人類文化遺產(chǎn),比較之下,中國哲學中的形式邏輯理論體系不完備。但是,每個人的思維都自覺地不自覺地使用著形式邏輯,恩格斯說過,形式邏輯的思維甚至在動物那里都有:普通邏輯(形式邏輯)所承認的一切研究手段對人和高等動物是完全一樣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己。“相反地,辯證法思維——正因為它是概念本性的研究為前提——只對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對于較高發(fā)展的人(佛教徒和希臘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充分的發(fā)展還晚得多,在現(xiàn)代哲學中才達到?!雹鄱鞲袼乖谶@里明確指出形式邏輯是思維的低級階段,辯證法是思維的高級階段,創(chuàng)造了這種高級思維形式的巨大成就有希臘人的一份,但恩格斯卻首先把它歸功于“佛教徒”的發(fā)明,——這是發(fā)人尋味的。
眾所周知,印度佛學傳到中國來的邏輯學的代表性成果是“因明學”,而“因明學”所闡明的實為一種形式邏輯。應該說,佛教邏輯中已經(jīng)包含著一些辯證思維的因素,但佛學辯證法主要生長和發(fā)育在中國,宋明新儒學的辯證法內(nèi)在地包容了儒釋道三家辯證學說的精髓,其中有華嚴宗的“共相和殊相”的辯證法、道家關于矛盾及其轉化的辯證法以及儒家的“正反合”的思想等等。在西方人的眼里,“佛教徒”并非特指印度人,當英國對印度實行殖民統(tǒng)治時,佛教在印度早已絕滅幾個世紀了。恩格斯的時代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佛教國家,當時歐洲人所接觸的佛教資料有許多來自中國,如德國詩人海涅在法國大革命的感召下寫道:“當革命的波濤在巴黎,在這個人類的大洋中洶涌沸騰的時候,那時萊因河那邊底德國人的心臟也吼動著了?!麄冋驹谥袊圃斓姆鹣裰?,這佛像對著全無感覺的瓷器、茶器、咖啡壺和任何的東西,都像無所不知似地點著頭?!雹苓@里的佛像和瓷器、茶器、咖啡壺都是從中國傳來的,恩格斯所說的那些發(fā)明了辯證邏輯的“佛教徒”是對包括中國人在內(nèi)的東方人的泛稱,實際上就是指的中國人。這無疑在說:中國是辯證邏輯(辯證法)的發(fā)源地。
摘要:20世紀已成過去,此時對其間所發(fā)生的“哲學”事件及其意義進行一番回顧審視是必要的,這將有助于我們“中國哲學”的未來開展。本文試對中國現(xiàn)代哲學思潮作一個客觀的描述和簡單的勾勒,這或許可以對我們把握中國哲學的未來走向具有一定意義。
關鍵詞:我國現(xiàn)代;現(xiàn)代哲學;哲學思潮
Abstract:The20thcenturyhasbecome,thistime“thephilosophywhich”occurstoduringtheeventandthesignificancecarryonareviewtocarefullyexaminearenecessary,thiswillbehelpfultous“theChinesephilosophy”futuredevelopment.ThisarticletriestotheChinesemodernphilosophyideologicaltrendtomakeanobjectivedescriptionandsimpleoutlining,thisperhapsmaygrasptheChinesephilosophytousthefuturetrendtohavecertainsignificance.
keyword:Ourcountrymodernage;Modernphilosophy;Philosophyideologicaltrend
前言
中國現(xiàn)代哲學并不是孤立的現(xiàn)象,它既有中國傳統(tǒng)哲學的背景,又有世界范圍內(nèi)尤其是西方哲學的背景。在中國歷史上,哲學曾發(fā)生過兩次歷史性的大轉型:一次是從上古宗法封建社會到中古專制郡縣社會的轉型,中國哲學從先秦“子學”形態(tài)轉變?yōu)闈h代“經(jīng)學”形態(tài);(1)另一次則是從專制社會到憲政社會的轉型,中國哲學從“理學”形態(tài)轉變?yōu)椤翱茖W”形態(tài)。(2)在第二次大轉型中,洋務派、維新派及后來民主革命派的哲學思想,是中國哲學的最初的現(xiàn)代化轉換嘗試。但真正意義上的“中國現(xiàn)代哲學”產(chǎn)生于新文化運動,其間的激烈思想斗爭無疑蘊涵著豐富的哲學意義。
我們生活在這樣一個歷史時期,在這里,馬克思主義--馬克思主義理論和馬克思主義哲學--構成我們文化一部分的事實,并不意味著它被合并到后者中去了。完全相反,馬克思主義作為一種分治的要素和力量,在我們的文化中發(fā)揮(或喪失)其功能。馬克思主義是一個引起沖突的對象、一門有人捍衛(wèi)也有人猛烈攻擊和歪曲的教義,這恐怕不會讓誰感到吃驚了。因為馬克思主義--它的理論和它的哲學--把階級斗爭問題提上了議事日程。而且我們十分清楚地知道,在由馬克思主義所打開的種種理論抉擇背后,激蕩著種種政治抉擇和一場政治斗爭的現(xiàn)實。
然而,不管問題的這方面意義有多大,我還是想把它擱在一邊,而來集中談談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悖論性質。
馬克思主義哲學表現(xiàn)出一個內(nèi)在的悖論,它起先令人感到難堪,而對此做出的解釋也終究是一團迷霧。這個悖論不妨簡單陳述如下:馬克思主義哲學存在著,卻又從來沒有被當作“哲學”來生產(chǎn)。這意味著什么呢?我們熟悉的所有哲學,從柏拉圖到胡塞爾、維特根斯坦和海德格爾,都是被當作“哲學”來生產(chǎn)的,而且本身就運用理性的理論體系給自己的哲學存在提供證明;這些體系產(chǎn)生了話語、論文和其他體系性寫作,而后者又可以在文化史上被當作“哲學”加以分離和確認。不僅如此:這類系統(tǒng)的、理性的理論體系總是運用關于它們固有的某個對象的知識或發(fā)現(xiàn),來給自己的哲學存在提供證明(不管那個對象是關于整體、存在、真理、任何知識或可能行為的先天條件、開端、意義,還是關于存在者的存在的觀念)。所有已知的哲學,因而都在“哲學史”領域內(nèi),運用——傳達了關于它們固有的某個對象的知識的——話語、論文或理性體系的形式,在我們的文化史上把自己表現(xiàn)為“哲學”。
但我們還要做進一步的思考。所有已知的哲學,當它們在文化領域內(nèi)自我確立為“哲學”的時候,都把自己與其他話語形式或其他書寫作品體例仔細地區(qū)別開來。柏拉圖寫他的對話或他的說教作品的時候,他非常細心地把它們與其他任何文學的、修辭的或詭辯的話語區(qū)別開來。笛卡兒或斯賓諾莎寫作的時候,誰也不會把它錯當成“文學”。康德或黑格爾寫作的時候,擺到我們面前的也不是道德勸誡、宗教布道或長篇小說。從而,哲學通過把自己跟道德、政治、宗教或文學文類徹底相區(qū)分而生產(chǎn)自己。但最要緊的是,哲學通過把自己跟科學相區(qū)分而作為“哲學”生產(chǎn)自己。問題的最關鍵的方面之一就在這里出現(xiàn)了??雌饋砗孟裾軐W的命運是與科學的存在深刻聯(lián)系著的,因為總是需要有科學的存在來引出哲學(就像在古希臘,當時幾何學引來了柏拉圖的哲學)。而這種同命相系的更深刻之處還在于,離開了某種純科學理性話語的可靠存在,哲學就不可能出現(xiàn)(例如幾何學之于柏拉圖、解析幾何學與物理學之于笛卡兒、牛頓物理學之于康德,等等)。哲學之所以能夠存在(并且有別于神話、宗教、道德或政治勸誡,以及審美),其絕對前提是它自己能夠提供一種純粹的理性話語——可以說,這樣一種理性話語的模型,哲學只有在現(xiàn)有科學的嚴格話語中才能找到。
但是在下面這一點上,事情經(jīng)歷了一個出人意料的顛倒:哲學從現(xiàn)有的純科學那里借來了它自己純粹理性話語的模型(想一想從“不是幾何學者勿入哲學之門”,到斯賓諾莎“關心幾何學”的告誡,再到胡塞爾“作為嚴格科學的哲學”的連續(xù)不斷的傳統(tǒng)),然而也正是這個哲學,在哲學中完全顛倒了它與科學的關系。也就是說,哲學把自己從實際科學及其對象那里嚴格分離出來,并宣稱自己就是一門科學——當然不是作為普通科學(這類科學并不知道自己在談論什么),而毋寧是作為最高科學、諸科學的科學、關于任何科學的先天條件的科學、關于那種能夠把所有實際科學轉化為單純理智規(guī)定性的辯證邏輯的科學,等等。換言之,哲學從現(xiàn)有的科學那里借來了適合于它的純粹理性話語的模型。因而它服從于作為它的可能性條件的“實際科學”。然而在它自己話語的內(nèi)部卻出現(xiàn)了顛倒:哲學話語一改它對科學的屈從姿態(tài),而把自己作為“哲學”擺在科學之上,僭取了高于它們的權力。
于是乎,在柏拉圖那里,數(shù)學被降到了作為“dianoia[理智]”的次要等級上,屬于假設性學科,服從著作為哲學對象的非假設性學科。同樣地,在笛卡兒那里,科學反而是從形而上學的樹干上長出的枝丫。同樣地,在康德、黑格爾和胡塞爾那里,哲學是掌握著對科學的最終判詞的角色——也就是說,它判定了它們的有效性、它們在純粹邏輯的辯證法中的意義、它們涉及到自身在具體的先驗主體中的開端的意義。獨一無二的、極為矛盾的關聯(lián)使哲學與科學結盟(這種作用把哲學的存在條件,因而也把科學的存在條件,改造成從屬于哲學本身的種種規(guī)定性[déterminations,決定作用];由此,哲學宣稱只有它才占有科學的真理,從而賦予自己高于科學的權力——而科學則提供了哲學本身的理性、體系性話語的模型)——這構成了作為“哲學”的哲學生產(chǎn)的一部分。這也使得我們猜測,在我們已經(jīng)指出的第一種劃界(哲學由此把自己與神話和宗教,與道德勸誡和政治雄辯,或者與詩和文學相區(qū)分)和我們剛才暗示了的(關系到科學的)第二種劃界之間,存在著某種深刻的關聯(lián)。因為如果我們對問題仔細考察,我們最終將認識到,哲學既不會因為對科學的統(tǒng)治,也不會因為“說出”了科學的真理而獲得滿足。哲學一樣把它的統(tǒng)治強加于宗教和道德、政治和美學、乃至(從柏拉圖——我們在他那里發(fā)現(xiàn)了令人驚訝的工資理論——和亞里士多德——由于他對“價值”和“奴隸制”的評價——以來的)經(jīng)濟學之上。